12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的日子。社区矫正法实施近三年以来,池州市司法局坚持“稳定为要、监管为基、教育为本”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以智慧矫正为抓手,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线,连续三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池州市聚焦体制突破和队伍建设,除成立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支队)外,贵池、东至、石台、青阳县均相应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大队),同时在乡镇试点建立5个矫正中队,建立130人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招募1082名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贵池区、石台县全力打造“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县,投入资金建设“智慧矫正中心”,设置“一厅三区十八室”,配置自助矫正终端、视频系统、执法装备、网络教育系统等,实现“高墙内”与“家门口”的亲情对话。
池州市司法局开发应用 “池州法格”系统,通过摸排走访梳理出全市 682个村居为网格管理单位、全市5000余名基层社区民警、网格员、调解员等网格力量。据悉,目前已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11000余人次,已发现、处置社区矫正对象异常轨迹200余条,对发现的不假外出矫正对象均予以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
据悉,池州市还以“沉浸式+体验式”警示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等措施推进矫治帮扶,因人施教、靶向施策。在白湖监狱、蜀山监狱设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累计组织5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沉浸式”开展进监警示教育,体验监舍生活起居、法治教育与心理矫治等内容,感受“墙内墙外”刑罚执行的巨大差异。此外还建立4个教育基地,69个公益基地和12个就业基地,累计覆盖9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帮助10余名矫正对象再就业。
三年来,池州市司法系统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水平稳步提高,通过“池州法格”扎实推进,让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逐步走向“管得好”。(李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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