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喜获一面书写着“公正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的锦旗。锦旗无声,发自肺腑,短短两句话承载了人民调解员和法院干警沉甸甸的使命、责任与担当。
“村里欠我拆迁款,你们可能给我要回来?”2023年8月底的一个清晨,双堆法庭刚打开大门,便迎来了两位面带怒气的当事人。法庭工作人员将两人迎进法庭,递上热茶,宽慰两人不要着急,并邀请“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人民调解员参与问询。了解当事人诉求与原委后,调解员立即与来访当事人所在村委进行联系,得知原来是因村委人事变更、资料变动导致当事人应得拆迁款迟迟未能发放。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多次组织双方核对相关资料,最终明确拆迁款为16余万元,对峙的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在调解员指引下共同提起司法确认申请,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实现人民调解与执行程序的有效衔接。
“这协议上写的付款日期都到了,村里一直没付钱,之前你帮我们调成协议了,现在你们能不能再帮我们调一调,让村里把钱给我们?”调解协议签署后,村委却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基于诉前调解建立的信任,当事人第一时间给“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员打了电话。调解员将村委未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向双堆法庭执行法官说明,并按执行法官的建议,指引当事人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在法院对村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调解员再次出面以情动人,尽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斡旋,搭配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拖欠许久的拆迁补偿款终于发放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等重要论断,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构建党委领导下“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新模式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更加坚定了我党发展好社会调解的决心。社会调解不仅具备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还具有效力高、成本低、非对抗等优势。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将人民调解的简易性、自愿性、快捷性、与司法的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结合起来,达到了强化人民调解权威,实现案件分流,缓解法院司法压力的目的。
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创新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采用“1+N”的机构设置模式、“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自2022年3月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1161起纠纷,调解占比再创新高,有效实现多元解纷功效,将辖区打造成了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下一步,双堆法庭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小推车志愿服务精神为引领,以心连心为价值目标,搭起与群众的连心桥,让各项事务的处理变得更加快捷高效、便民利民,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张芳 记者 赵正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