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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金洗钱超650万元 “职业洗钱人”犯“掩隐罪”被诉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瑶 阅读量:10000 2023-11-02 09:26:24

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瑶)神秘男子辗转各大金铺,大手笔购进实物金条,竟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的新套路。102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覃某就是一名“职业洗钱人”覃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为赚取所谓的“好处费”,以“买金条”的方式将诈骗所得资金进行套现转移。本案马鞍山市首例“买黄金帮洗钱”案,案件已于近日开庭,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覃某在上线的安排下,在合肥市多家宾馆与诈骗犯罪分子(同案犯)接头,取得存有巨额诈骗资金的银行卡随后覃某持卡辗转各大商场金铺购买实物金条,再按约定将购买的金条交给双方,以此帮助顺利套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巨额资金。今年4月至5月,覃某通过上述手段为上线转移资金650余万元,覃某非法获利12000元。

覃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资金,仍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帮助予以转移,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到案后被告人覃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退缴违法所得。

洗钱套路花样多,远离洗钱保自身。检察官提醒,“掩隐”类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参与上游犯罪,不会触犯法律,事实上,这种职业帮助套现行为早已受刑法规制。人民群众要树立防骗意识,对于他人提供银行账户、帮助转账、取款等要求,一定要问清款项来源,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高警惕、拒绝诱惑,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误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