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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培训社会监测机构人员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 阅读量:10000 2023-10-10 15:15:31

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记者10月10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日前合肥举办,来自全省172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近200名管理人员参加,是安徽省首次专门针对全省社会监测机构人员进行的系统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负责人与专家,分别从政策法规、机构资质认定、监测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管理、弄虚作假判定等方面进行了辅导授课,让参训机构对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更清晰全面的认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专家通报了近期查办的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情况,解读了有关法律条文规定,让参训机构对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不能干什么”及其法律后果有了更彻底的认识。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介绍了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总体情况,分析了机构监测数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机构整体发展水平与长三角其他省份之间的差距,介绍了主管部门的管理措施,通报了近年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的情况,表明了主管部门坚决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坚决维护全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态度和决心,让参训机构看清问题、正视差距、看准形势、找准方向。同时,介绍了《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进展情况,倡议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参与,鼎力支撑《办法》实施,共同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发展迅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经参与到生态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成为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力量。

此次培训主要目的是为创优营商环境,落实帮扶企业要求,加强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提高全省社会生态监测机构能力水平,同时,也是以典型案例作警示表明保真打假决心。2019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市场发展和环境管理需要,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与长三角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订《建立长三角区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备忘录》,不断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经过5年的努力,全省大部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思想认识转变明显,主动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验分析全过程管理,监测行为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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