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六安市东祥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皖1502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六安市东祥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六安市东祥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安徽伢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皖1502破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安徽伢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安微伢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皖1502破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盛大富: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勇与被告盛大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11民初118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五谷丰登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夏定坤、曾晓敏:本院受理原告杨丽萍诉被告合肥五谷丰登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夏定坤、张剑霄、曾晓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合肥五谷丰登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夏定坤、曾晓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惠中弘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磊诉被告安徽惠中弘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安徽惠中弘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何志平:本院受理原告周云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595000元及利息(自2021.5. 15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为止,截止到2023年8月8日利息暂为50062.64元); 2.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天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彭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 2023)皖0706民初19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 1.判令彭伟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4649元; 2. 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书面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于15日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本院将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李德新:本院受理原告甄茂好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丰县下塘镇下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
2023年不良资产包转让项目
招标公告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拟对部分不良资产包进行转让,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以2023年7月1日为基准日,拟转让马钢(上海)工贸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采石第一楼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徽商金属有限公司、安徽中金炉料有限公司4户债权(债权详情与本行联系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书、可批量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单位提交电子材料进行报名(具体材料与本行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ah_masrcb@163.com。
2、报名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20日(节假日顺延)。
四、特别说明
1、与本次交易的任何函件,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不予退还。
2、有意向者可委托专人与本行接洽。
3、联系人:陶经理
电话:0555-8360893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