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由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钟某某申请撤销小乐(化名)父母监护资格案”,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撤销小乐父母二人对小乐的监护资格,并由其外祖父钟某某作为小乐的合法监护人。
2016年1月,小乐的父母喜结连理。2016年6月,小乐出生。然而,这一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在小乐出生的第二年解散了。2017年,小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离婚后,小乐的父亲离家出走,家人多次寻找始终无果,至今仍下落不明。不久,小乐的母亲改嫁他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在小乐的父母离婚后,年迈的外祖父钟某某承担起小乐的抚养义务。今年7月31日,钟某某来到谢家集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撤销小乐父母的监护资格。“没有监护权,小乐的很多事情我做不了主。比如,上学那么多的手续。检察官同志,能帮帮我吗?”钟某某说道。听到钟某某的请求,办案检察官承诺一定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帮其将事情解决。
8月7日,谢家集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小乐的父亲自离婚后多年失联,未能履行小乐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小乐的母亲已再婚生子,并申明放弃小乐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为给小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该院支持钟某某起诉撤销小乐父母二人对小乐的监护资格,变更其外祖父钟某某作为小乐的合法监护人。
检察官说法:民法典规定,如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本案中,小乐的父亲长期失踪。如将来其回到家中,且具有监护条件,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张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