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立秋节气,暑热渐退,早晚添了些许凉意,公园里、街头绿地上,遛狗人群明显多了起来,不拴犬绳、犬吠扰民、随处便溺、流浪犬伤人等乱象也日益增多,影响市民生活,存在不少隐患。针对此,8月8日以来,合肥市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精细度”,多管齐下治理城市“犬患”。
文明劝导让爱宠有方
饲养宠物必须爱之有道,宠之有方。
蓝制服、红袖章,穿梭在公园、绿地、小区、街头进行动态巡查、文明劝导……这群文明养犬劝导员均是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的队员们,为了引导市民践行文明养犬理念,他们成立文明养犬巡查劝导队,外出执勤佩戴上“文明养犬劝导员”袖章,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和处罚工作。
针对清晨和傍晚遛狗高峰时段,各辖区街镇城管执法中队开展早班、晚班重点区域动态巡查,针对外出遛狗人群开展宣传劝导。“夏季天气比较热,居民们遛狗基本都是在清晨和傍晚,因此我们的巡查整治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早上6时到7时半,以及晚上6时到9时之间。”常青街道文明养犬劝导队的方伟民对这一工作了熟于心。据悉,城管动态巡查覆盖了包河区各公园、广场、开放式公园绿地及公共场所,近一周已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73起,铲除粪便42处,劝离携犬进入有禁止标识的场所3起,向居民发放养犬宣传资料150余份。
首违不罚人性化执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明养犬”必须严守规矩,违反规定也应按程序处罚。
2020年6月,《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文明养犬有规可依。如今,包河区城管大队的执法队员们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完善执法程序,针对不文明遛狗行为进行处罚,坚持普法宣传与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扩大文明养犬宣传覆盖面。
《条例》规定,遛犬不牵绳及养犬人未即时清理犬粪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者最高罚款200元。“对于初次违反《条例》的市民,我们会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引导,并着重宣传法律条规,对于多次违反《条例》、不文明养犬的狗主人,才会按照《条例》加以处罚。”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沈大刚介绍,如初次违反规定,将取证存档,对累次入档者将加以处罚,以此切实加强养犬管理。
清理流浪犬只消隐患
8月14日上午7时许,包公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公安部门、社区文明养犬志愿者在宁国路菜市场门口开展流浪犬清理专项行动。“菜市场周边是流浪狗喜欢的聚集地,有些流浪狗会很凶猛,容易伤害前来买菜的市民,需要及时清理。”执法队员彭允翔告诉记者,对于发现的流浪犬只将予以网捕并放置在笼内暂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公告该犬只信息,限期让犬主领回,如无人认领将依法予以收容。
据介绍,包河区城管大队还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在巡查队伍中加入社区工作人员,并要求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配备劝导员,对于劝说不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按照物业提供的线索与证据,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进行立案,从而提高监管水平。(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周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