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为我女儿争取到司法救助,并及时送来救助金,让我们倍感温暖!”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某的父亲,将一面锦旗送到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坚持主动救助
今年,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张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联合未检部门干警“带案下访”。调查发现,张某某一家三口均患有不同程度疾病,急需治疗且治疗费用高昂。令人揪心的是,因该案发生,导致张某某所患疾病加重,无法继续上学。其父亲为了看护女儿又无法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了解情况后,检察干警主动引导被害人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坚持及时救助
救助必须及时、高效。该院受理该司法救助案件后,从快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尽快摆脱当前的生活困境。为避免申请人奔波,副检察长潘凌云携干警主动前往申请人所在村镇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压力,鼓励他们乐观面对生活,早日走出困境。
坚持后续关怀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物质上的帮助固然重要,精神上的抚慰更不可或缺。8月18日,该院检察官对申请人父亲进行回访,详细询问其孩子下一步就医、教育等方面情况,期盼张某某摆脱心理障碍、重塑自我,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回到校园和正常生活中去。
下一步,屯溪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力度,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让“检察蓝”成为未成年人的保护色,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程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