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发挥批捕、起诉、刑事执行监督等职能,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画出社会和谐最大同心圆。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公开听证,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推行“罪轻不起诉 +公益服务、劳务代偿、企业合规...... ”等措施,设立社会公益服务暨“益路蓝光”法治教育基地,持续开展清理涉企“挂案”专项行动,深入学校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宣传活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应救尽救”。
下一步,歙县检察院将深化完善、巩固提升,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检察之力、法治之力,助力“歙事井然”“和美善治”。(汪筱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