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亲戚之间借款引发的执行信访积案,法院坚守法理和人情,平衡双方利益,积极调解,在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汪某系亲戚关系。2011年,何某分两次向汪某出借50万元,后因汪某未及时还款,何某遂于2016年将汪某诉至弋江区法院,后法院判决汪某归还何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汪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何某于2016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汪某收到该笔借款后全部出借给了案外人马某,因马某未归还,汪某向镜湖区法院起诉并胜诉,但因未执行到马某财产,汪某亦无偿还能力,本案执行陷入困境。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亲戚关系,执行期间法院一直积极协调双方矛盾,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但最终均因汪某无履行能力而失败,双方关系逐渐恶化。何某遂强烈要求拍卖汪某名下唯一住房,汪某对此反应强烈,并通过信访渠道表达不能拍卖的诉求。
法院考虑本案实际情况,一方面做何某及家人工作,聊起借款前两家感情友好的温馨场景,唤起亲情,同时释明汪某的财产状况,客观陈述汪某借款后并未占有使用借款,其也是因为案外人没有归还借款导致无力偿还,并非有能力不履行,缓和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做汪某工作,向其耐心讲述何某当年出借款项也是出于信任和亲戚关系,万不得已才对簿公堂,执行期间也多次作出让步达成和解,让其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逐渐平复情绪。在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后,暂缓拍卖汪某房产,积极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线下调查和深入走访,了解到何某女儿女婿欠汪某嫂子借款35万元,承办法官做汪某哥哥工作,希望其能以家族长兄身份,出面协调两家矛盾维护兄弟姐妹间亲情,同时引导双方子女做长辈工作,成功化解僵局。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和多番协调,最终,在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共同协商下,同意用何某女儿女婿于2013年向汪某嫂子的35万元借款本息抵销本案债务,双方当事人与案涉家庭成员均到场签订该和解协议。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崔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