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晨珀巷货物运输服务部:本院受理(2023)皖0706民初1439号原告刘强与被告程志行、广陵区晨珀巷货物运输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义安区人民法院五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程浩: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常洋与被执行人沈桂玲、靳大伟、程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房地产询价报告、拍卖裁定书。依法通过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评估被执行人程浩名下所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太湖东路16号2幢104室【房地产权证号:庐028339】的房屋,平均价格为124472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复核鉴定费。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该房产。
肥西县人民法院
孙银、王祥祥: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中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银、王祥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线下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拍卖)。我院依法委托安徽百友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孙银名下所有的皖DKV936宝马牌车辆进行传统评估,评估金额为4647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复核鉴定费。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上述车辆。
肥西县人民法院
郑盼攀: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伟茹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郑盼攀、庄家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11民初105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郑盼攀: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伟茹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郑盼攀、庄家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勇(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03197701082534):本院受理原告倪一霞与被告陈勇、被告倪仁和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3民初6352号民事判决书,并宣判如下:
一、陈圣权名下位于合肥市双岗劳动村4号楼4幢201号房产(合肥市房权证东字第035833号)由原告倪一霞、被告陈勇继承,其中原告倪一霞继承75%的产权份额,被告陈勇继承25%的产权份额;
二、被告陈勇、被告倪仁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协助原告倪一霞办理前述房产产权转移手续;
三、驳回原告倪一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80元,由原告倪一霞承担7785元,由被告陈勇承担2595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陈勇承担。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债权催收公告
安徽乾元管业有限公司、李伯广、花正美、那曲市色尼区皓元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皖04民初168号民事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皖民终898号民事判决及执行过程当中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现要求你们立即偿还贷款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2154427.35元,本息合计62154427.35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10月30日,之后利息以6000万元为基础,以徽商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立即偿还律师费150000元;李伯广、花正美立即履行股权质押责任,李伯广以其持有的安徽乾元管业有限公司的98.73%股权,花正美以其持有的安徽乾元管业有限公司的1.27%股权,在股权价值范围内本基金优先受偿;李伯广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立即予以清偿;保证人那曲市色尼区皓元矿业有限公司,应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立即予以清偿。
特此公告
淮南市徽银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023年7月16日
遗失声明
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徐敢,警官证号082065;王捷,警官证号082460,警官证遗失,声明作废。
杨峰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41220111083596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