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是江南鱼米之乡,可养殖水面2.3万余亩,其中镇村集体水面占比达95%以上,公正公平公开发包集体水面承包人经营权,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收,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是镇村共同的工作任务。此过程中,该镇纪委主动站位,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从发包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程参与监督,把握重点关键,让集体水面资源发包更加阳光透明。
事前监督发包内容合规性。重点针对发包公告内容、发包时间、发包年限、发包标的、水环境保证金收取奖补、公告发布形式、公告公示范围和形式等一系列重点环节进行前置性同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出现错漏,及时整改,做到事前监督常提醒。
事中监督竞标程序规范性。当前公开竞标由发包村居主导,以在芜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第三方机构网上发布信息为主,由镇纪委,农经、水利等部门联合审核竞标程序规范性,做到公平公开公布竞标结果,按照要求及时签订发包合同,明确各自权益责任,做到事中监督规范有序,确保竞标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事后监督权利义务履约性。重点监督新的水面经营权承包人是否正常有序进行合同交接,正常经营权是否受到损害。特别是针对养殖过程中禁止投喂饲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水利站和所在村居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定期检测水质变化,纪委不定期抽查监督各部门履行责任是否到位,年度履行水环境保证金兑现情况,让生态养殖理念深入人心,促进水产养殖和水生态保护相得益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筹发展。(潘先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