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再启新程。6月30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省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方案指出,示范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格、规范、权威,坚持突出创建质量,防止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努力推荐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在全国获得广泛认可的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方案明确,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为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两个类别。综合示范地区推荐范围为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已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政府及其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已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政府除外,单项示范项目推荐范围为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项目。省委依法治省办拟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3个综合候选地区和5个单项候选项目。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愿申报、组织初审、指导填报和积极迎检五个阶段,从今年6月份一直持续到2024年8月。
据了解,自2019年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开展了两批。第一批我省有3个地区和项目入选,分别是天长市、蒙城县,以及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项目,入选总数位居全国第六;第二批我省有6个地区和项目入选,分别是合肥市、蚌埠市、南陵县,以及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项目、芜湖市“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区工作”项目,入选总数位居全国第二。(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彭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