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忠、张俊: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道清与被告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维忠、张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16日14: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经士伟:原告王彬彬诉被告经士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6044号民事判决书:“一、原告王彬彬与被告经士伟于2022年2月28 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解除;二、被告经士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彬彬租金41200元及保证金12000元,并支付原告王彬彬违约金6000元;三、驳回原告王彬彬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明芝: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苏月与被告徐明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16日10: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万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立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与被告合肥万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17 日8: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袁良明:本院受理的原告蒙会与被告袁良明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22日10: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谷京欣: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杰与被告谷京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23日8: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怀沙建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辛高峰与被告安徽怀沙建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郎业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23日9: 0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孙丽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席青与被告孙丽丽、孙凯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08月23日9: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郎溪县鼎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查建国、陈四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原告查建国、陈四海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30000元并自2021年10月17日起按LPR标准计算利息损失直至付清止。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太平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铜陵晗烁食品有限公司、黄万虎:本院受理原告黄义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原告黄义灯的诉讼请求如下: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清偿原告欠款47500元和资金占用利息1800 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太平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崇亮:本院受理原告铜陵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遗失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遗失警用汽车机动车号牌壹块,机动车号牌内容为“皖H9018警”,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蒋坤遗失身份证,号码为341125198006061639,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