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蚌埠市召开了守护未成年人美好未来的新闻发布会。

会议通报了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蚌埠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采取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目前全市3县6区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协调机制全覆盖。
同时,加快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保护网络建设。全市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4家,未保工作站75家,配备88名儿童督导员、1301名儿童主任,打通未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12345”开通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立24小时值班的专人专线制度,及时受理、转接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
2022年12月起,全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1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标准由153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2023年1-5月共为169名散居孤儿、105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9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844.9万元。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学年6000元的助学金,助力孤儿圆梦大学。持续开展留守儿童“牵手行动”,确定3430名农村留守儿童为牵手对象,2816名党员干部为牵手人。1-5月联合教育、公安、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情暖留守儿童”主题活动17场,开设农村留守儿童公益课堂7期。
市民政局发挥未保办牵头协调作用,今年“六一”期间,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奋进新征程, 童心护未来”为主题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凝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格局。积极发挥各类媒介的宣传作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信息,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促进蚌埠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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