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今年75岁,老伴去世多年。我和老伴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可四个子女均不在当地,也都不赡养我,我想起诉他们,可他们都不在一个地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李汉生
李汉生读者: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诉法》管辖规定,我国诉讼管辖基本上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对于老人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提出赡养诉讼时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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