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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推进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5-29 14:42:19

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近年来,铜陵市健全相关领域案件办理机制,畅通配合协作渠道,不断推进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该市利用郊区地理位置相对居中、区内环境资源要素相对齐全等条件,从今年5月份开始,将全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统一指定到郊区法院、检察院集中办理,这是全省首次在全市范围内专门就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该举措对铜陵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公正高效办理,专业办案团队的成长,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005年,铜陵市即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了集中管辖,该制度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业水平,切实增强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治力度。近年来,因涉未成年人工作新的要求及该市行政区划调整带来的新情况,相关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为进一步统筹涉未成年人工作的开展和对未成年人的整体保护,铜陵市委政法委牵头各政法单位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进行了优化。

截至目前,铜陵市已建立未成年人、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集中管辖制度,特定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域办理的新型诉讼格局已初步形成。(通讯员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