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法官带案下乡,成功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涉款项现场履行完毕。
徽州区某村村民郑某的田地与同村吴某的房子相邻。2022年3月,吴某对自家房屋进行扩建,郑某认为吴某家新搭建的屋檐遮挡了自家田地采光、从而影响田地收成,要求吴某赔偿相关损失。双方就界址、赔偿等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导致邻里间矛盾不断激化。2023年2月,郑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受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纠纷原因。同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也经过多次协商,当地乡镇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曾多次介入从中调解过,但双方依旧剑拔弩张、据理不让。法官从邻里关系角度考虑,如果仅判决结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法官从促进邻里和谐、修复双方之间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分别做了原、被告的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吴某于4月底前一次性支付郑某补偿款1.1万元。
然而“五一”劳动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却接到了郑某的诉苦电话——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日期到了,但吴某拒绝银行转账、坚持要求当面支付案款,此时远在上海务工、不便返回家中的郑某认为这是对方为拖延付款而有意刁难。法官又再次联系吴某,沟通了解到其对纠纷仍心存芥蒂,有意借付钱的机会再次挑起矛盾,而郑某也因不能及时拿到补偿款变得情绪激动。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再次激化、维护邻里和谐,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安抚郑某情绪,另一方面,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吴某家中,再次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做调解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引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各退一步、今后双方和谐共处,吴某当场将1.1万元补偿款转账给郑某。(通讯员 苏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