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司法局紧紧围绕“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保民安”,以“驻村夜访”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宣传为民、调解为民、法治为民、服务为民“四轮驱动”,奋力跑出基层治理加速度。
坚持“宣传为民”,推进基层治理走深走实。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特色品牌,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场,发放宣传资料8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坚持“调解为民”,推进基层治理稳扎稳打。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高标准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贤+”模式,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2件,调解成功512件,极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法治为民”,推进基层治理提质提效。推进智慧社区矫正建设,推深做实“人本化召唤、封火式阻断、遂火式预警、社会化参与”为核心的“马头四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落实县、乡两级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目前,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5人,无重新犯罪发生。强化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与衔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切实提升帮教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接收安置帮教人员97人,落实必接必送8人,走访核查安置帮教人员546人次。
坚持“服务为民”,推进基层治理有声有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为依托,统筹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持续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方便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自助智能终端机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61.64万元。(施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