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依法履职,通过以案促改,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增强相关从业人员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意识,以“我管”促“都管”,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切实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以案促改,压实报告责任。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压实报告责任。该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针对两家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分别向两家主管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落实监督责任。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整改落实,依法给予有关工作人员相应处分,并制定了措施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推动形成“高度警惕、主动询问、如实记录、立即报告”的自觉。
协作配合,推深制度落实。联合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九部门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2次。共同学习最高检、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检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案例,并就如何加强工作衔接、解决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共商举措。
聚焦重点,广泛开展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地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文章、典型案例等,每年的开学季,该院15名“法治副校长”都将强制报告制度作为宣讲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现场普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师生讲解强制报告制度有关内容、重要意义及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第一时间前往各乡镇村委会及城区医院、酒店等重点区域张贴“强制报告制度”主题海报,向相关负责人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每一张海报的张贴都能取得应有的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参与、监督张贴300余份,有效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