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沱湖,水清岸绿,一片生机盎然。23日,沱湖岸边,市县两级法院及检察院、五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和人民监督员等共30余人正热火朝天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
在“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参加活动人员种植下樱花树苗,一棵棵樱花树苗在雨水的滋润下绿意也愈发明显。“五河人民也有自己的樱花园了!”五河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璟玉高兴地说到。此次复绿活动共种植60株树苗,后续将有500株樱花树苗“落户”沱湖,助力沱湖“生态颜值”和周边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据悉,全部樱花树苗及管护等费用,来自多起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支付的生态修复赔偿款,在此过程中,五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今后,五河法院将依法加大对生态破坏的打击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聚焦职能打通公益诉讼执行“最后一公里”,用初心担当做好绿色答卷。(张佩文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