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政府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个市级部门申报的12个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
《目录清单》明确了具体承办单位和时间期限,主要涵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等事项。紧扣构建发展规划新格局,将《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蚌埠市地名规划(2022-2035)》2项重要规划列入《目录清单》;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决策理念,将制定《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蚌埠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4项民生工程列入《目录清单》;紧扣城市建设发展,将制定《蚌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调整《蚌埠市市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6项事项列入《目录清单》。
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有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地;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扎实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徐子淇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