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讯 3月23日,广德市公证处运用赋予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债务纠纷。
广德某建设公司与广德某生产公司于2019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款人民币280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广德某生产公司仍有工程款约600余万元未支付,因此双方发生纠纷,经广德市公证处公证员介入调解后,双方达成分期偿还方案,并签订《付款协议书》,与此同时,广德市公证处对该《付款协议书》进行公证并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目前《付款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期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下一期履行过程中如有逾期行为,广德市公证处将依债权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免去诉讼程序,直接申请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预防纠纷的非诉程序,具有解决纠纷的功能,“省钱又省力”,既能高效解决纠纷,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接下来,广德市公证处将继续以“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各项职能作用,强化诉源治理,高效快捷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为广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公证力量。(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