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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促和解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3-06 15:48:55

“感谢法官主动进行判后答疑,把道理讲得这么清楚,让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承担赔偿责任!”2月23日,记者从濉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道交法庭通过判后答疑,促成一起案件履行完毕。

原告卓某等五人诉被告吴某等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吴某某和孙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4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802元。宣判后,被告孙某非常不满,抵触情绪很大。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向其解释,进行判后答疑。因吴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尚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而吴某某系吴某的父亲,孙某系吴某的继母,二人作为监护人,对吴某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解惑,孙某对判决结果表示理解,并主动找原告和解,二被告当即履行到位。(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纪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