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该县法院以巡回法庭方式,在被告人居住地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30余名护林员和村民旁听了庭审。
据悉,本起案件共有4名被告人,居住地离县城有40余公里,其中被告人江某某还系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庭审中,检察官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公益诉讼起诉书,以及量刑建议书,并进行举证质证、当庭发表公诉意见,以案释法对4名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4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认罪认罚,且愿意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赔偿。最后,巡回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和法官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的法律后果,帮助群众提高法治意识。(汪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