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一年前,公司决定研发一款计算机软件,并把研发任务交给了我。为解除我的顾虑,公司言明涉及计算机软件的相关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支持下,近期我完成了该项任务。请问该款软件的著作权该归谁?
读者:廖长友
廖长友读者: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又规定,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你的情况与上述规定吻合,故你对该软件只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获得报酬权等则归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