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黄德胜: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晓平诉被告刘勇、黄德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华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梅玲英诉被告安徽华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邓青梅、合肥市包河区首佳席娱乐服务部、合肥加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 0111 民初 4576 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职园园:本院受理原告黄和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原告丁柏你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退货款 312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本院太平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破产公告
(2023)皖0404破1号
2023 年1月 28 日本院根据淮南市登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淮南市宏博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院指定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南市宏博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并适用简化程序进行审理。
淮南市宏博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3年1月28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之前向淮南市宏博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原则上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可现场申报(申报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 166 号尚城公寓5楼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曹军,联系电话:13004007805)。债权人可通过“淮南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一体化办案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本院定于 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在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模式,表决形式为网络投票,债权人届时可登录“淮南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一体化办案平台”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破产公告
(2023)皖0403破1号
本院根据苏俊萍申请,于 2023年1月28日作出(2023)皖0403 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决定书,指定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鉴于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且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无财产或者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情形,为了提升审判效率,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2月27日前,向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66 号尚城公寓 5楼,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曹军,联系电话:13004007805;范玉雯,联系电话 1865540629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南市庆继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3年2月28 日15 时在本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采取线上或线下会议的模式,表决形式为线上或线下投票,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