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近年来,歙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民政民生难题,全面优化民政管理服务职能,深度完善兜底保障机制体系,用真情服务群众,以实措保障民生。
“多亏了民政上的及时救助,这日子才有了盼头。”2022年5月19日,家住璜田乡胡埠口村的钱大哥对着民政回访工作人员说道。当年3月初,钱大哥意外致残,家里瞬间失去了收入来源,致使家庭陷入了困境。乡村两级核实情况后,当月就为其落实了A类低保,并按规定发放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等,钱大哥家的生活有了保障。钱大哥短时间内就能享受低保政策,主要得益于歙县近年来深入推动的“放管服”改革。2021年10月份,歙县开始困难群体审批下放试点工作,2022年将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行政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至全县28个乡镇,困难群众在乡镇内就可以实现“申报审批一站式”服务,有效增强了救助政策实施的主动性、及时性和精准性。据统计,2022年,歙县新增兜底保障对象805人,平均落实时间较以前压缩了40%左右。
立足于实,聚焦于需。歙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应时因势提高救助标准,不断提升兜底保障质效。2020年以来,该县扎实推行乡镇“备用金”制度,由乡镇灵活及时地对因病因灾等人员予以临时救助,进一步增强了救助的时效和广度。2022年,歙县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10余万元,惠及659人次。同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歙县民政局开展社会力量关爱困难群众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去年全年就筹措善款3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0余人。
为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2022年7月,歙县再度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由635元/月提高至72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310元/372元/429元/月提高至330元/396元/455元/月。农村集中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730元、680元提高到840元、790元;城市集中分散特困人员每人每月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960元提高到1084元、984元。同时从11月起,调整特困人员照护标准,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的特困人员照护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20元、90元和30元提高到469元、268元和40.2元。 去年,该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164人,累计发放资金5328.21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154人,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3285.84万元;困难残疾人6398人,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1135.6万元。
“老年助餐活动做得好,想到我们老年人的心坎里了,子女都有工作,比较忙,我和老伴岁数都大了,做饭成为了日常负担,我们现在可以去家附近的老年助餐点吃饭,便宜又卫生。”在斗山社区老年食堂就餐的张阿姨开心地说道。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歙县常住人口约36.3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达27.55%。为了服务好这些老年群体,2021年以来,歙县深入开展老年助餐暖民心活动,累计投入资金350余万元,在全县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共30个,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根据年龄段划分,老人就餐时还可以享受到3至5元不等的助餐补贴,暖心又暖胃的民生服务,群众好评如潮。
歙县民政局坚持问需于民,为民施政,从管理到服务,不断扮演好民政“当家人”角色,同步推进城乡兜底保障和优质民政民生服务工作。他们将始终掌牢兜底保障之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以坚实的举措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王磊 方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