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2个试点市之一,今年以来,黄山市建立健全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着力在打造旅游仲裁新模式、提升新效能、树立新形象上使长力、见成效,助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全市已构建以旅游仲裁院为核心,以7个区县、3个重点景区旅游仲裁服务中心为支撑的旅游纠纷仲裁服务框架,实现旅游仲裁机构全市全覆盖,充分利用仲裁手段服务保障旅游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局印发《黄山市旅游纠纷调解仲裁服务中心工作方案》,规范受理调解、确认效力、引入仲裁、仲裁调解等工作流程,明确7项工作纪律。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投诉纠纷仲裁室,统一配发仲裁标识,配齐配全电子办公设备及办公环境设备。适时组织开展各区县仲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阶段性督查检查,确保全市仲裁服务中心标准统一、发展平衡、运行规范。
黄山仲裁委员会旅游仲裁院组织旅游专业类仲裁员深入各区县、黄山风景区、旅游行业协会开展专题调研或走访座谈10余次,定向邀请区县各类型企业参与座谈,宣传仲裁解决旅游纠纷的优势特点,听取并征集旅游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旅游纠纷的意见建议。(黄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