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涡阳县司法局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科学采取四种载体构建基层治理基新格局。
筑牢纠纷化解“防火墙”
“抓”基础: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养力度,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充实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部分司法岗军服人员作用,整合村(社区)干部力量,探索推进“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将法律服务向基层纵横延伸,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职业荣誉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关口前移,主动服务,确保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早发现、早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处置能力。
“抓”宣传: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排查、及时预警、主动出击、阵地前移,把消灭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前移到田间地头、街头巷道、工地厂房。在为群众提供更多解纷止争、排忧解难的便捷基础上,把普法工作贯串于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教育效果。
“抓”督查: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明确律师参与审卷,确保案件质量。县司法局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全县上报的人民调解案件和卷宗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认真做好审核记录,并深入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式和多元化特征,形成研判报告,提供相应对策建议,防止社会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激化。
增加基层治理“稳定器”
一是以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聚点,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功能,实现“进一扇门享全面服务”,在村一级依托村室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是全县383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轮流值班“坐诊”,进行“法治体检”。作为群众身边的法律“智多星”,法律顾问通过公布个人手机电话、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方式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确保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能够得到解决。
拧紧特殊人群“安全阀”
一是定期对全县所有矫正对象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方式,实地见面走访,切实摸清矫正对象的近期动态和心理情况,做到见面核查有方法、工作排查有记录;同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批准其外出。
二是制定24小时应急处突机制,明确所长责任制,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确保特殊人群管得住、防得住、控得稳。严格落实每日手机APP人脸定位签到,要求每周电话报告等方式加强管控措施,对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人员衔接管理,确保重点对象无缝衔接。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摸排,对特殊人群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准确掌握安全隐患苗头,确保涉毒等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管理,落实管控转化责任措施。
四是深入开展帮困扶助工作,对存在生活困难的特殊人群,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推荐、应急救助、低保申请等服务,促进特殊人群更好地融入社会。
建好法治教育“主阵地”
一是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考核,通过压实责任、强化考核,调动基层组织工作积极性,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组织、宣传、政法、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将法治乡村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到农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切实做到法治宣传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全面提升基本群众法治意识。全县24个镇(街道、开发区)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共35个。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383个村(社区)中,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5个,“法治乡村”示范点24个。
三是有序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的良好局面,带动居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全民学法、全民用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目前,全县已有“法律明白人”2298人,学法守法示范户944户。(杨尚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