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安徽省司法所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安徽省示范司法所”的决定》,五河县头铺司法所、小圩司法所、浍南司法所、东刘集司法所、朱顶司法所等5个司法所荣获“2022年安徽省示范司法所”称号。
本次获评的省级示范司法所分为复评考核原已命名表彰的省级示范司法所和申报创建新增省级示范司法所两种类型。其中,浍南司法所、东刘集司法所、朱顶司法所等3个司法所为创建新增省级示范司法所,头铺司法所、小圩司法所为复评的省级示范司法所。
五河县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抓点带面,典型引路,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司法所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孙全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