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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多年执结十八年难案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1-21 16:02:30

“感谢裕安法院、感谢承办法官,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谢谢你们这么用心。”11月14日,申请人郑某某等将一面锦旗送至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面向承办人表示感谢。至此,一桩长达18年的陈年旧案成功执结。

时间回溯到2003年8月19日,被告郭某某无证驾驶中型货车,与被告张某的中型客车及受害人郑某友夫妇拉的板车相撞,造成郑某友夫妇二人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此后,受害人的亲属原告郑某某等人因赔偿问题与被告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裕安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郭某某及车辆共有人吴某某共同赔偿8万余元,被告张某赔偿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履行了赔偿义务,郭某某、吴某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于2004年首次执行,经过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郭某某给付申请人2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批给付,但此后被执行人便一直再未露面,且音信全无,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虽然案件时隔18年,但是执行干警坚持定期进行司法查询,今年8月,终于发现郭某某线索。法院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承办人一边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其账户资金进行冻结,一边多方联系本人,终于成功联系上。电话中,承办人对郭某某十几年来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严肃批评,考虑到申请人长期未得到赔偿且承受失去至亲之痛等情况,承办人告知其应主动联系申请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

郭某某表示当年经济条件比较差无力偿还,现在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很快,其将剩余6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收到标的款后,承办人立即兑付给申请人。至此,这一桩历时18年的旧案成功执结。(汤瑞 刘强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