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的要求,日前,该局将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重点,明确检查任务,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记者了解到,省药监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眼镜商城、购物商场、眼镜店等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组织实施网格化、拉网式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高密度、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经营无证产品、从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经营行为。截至日前,全省共检查线上线下生产经营企业2200余家次,责令整改87家次。
同时,该局借助技术手段,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在督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销售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加强对从事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企业的监测力度,重点监测未经许可销售、销售未经注册产品、是否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虚假宣传等行为。目前对2家从事网络销售的隐形眼镜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限期整改1家。
该局还坚持依法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完善监稽结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查办、及时反馈,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7家。
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方面,全省药监系统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及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开展广泛宣传,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和正确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顾正江 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