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休宁县万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让受伤村民获赔4.5万元。
8月16日,徐某某接受村民组长安排,参与村居环境卫生治理清理水沟垃圾时,不慎滑到沟里,送医经诊断为右侧髂骨受伤。住院期间,村委会支付了1万元,双方未就误工费、营养费等达成共识。出院后,徐某某向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释法说理,经多轮调解,村委会同意一次性赔偿徐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为确保协议履行,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办理了司法确认,给调解协议上了一层“保险”,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这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既发挥了诉前调解接地气、效率高的优势,让当事人免于诉讼之累,另一方面也通过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解决了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问题,消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程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