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以助力“法治黄山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发力点,着力提升全市法治建设“软环境”。
该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指引、提醒、警示、督办”工作制度。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进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公示环节。市、县两级全面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专题述法评议工作。在黄山区试点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拓展审查范围。建立13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渠道,推进民主立法。构建基层“大普法”格局,创成国家级民主村(社区)7个、省级52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个。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作为党内监督重要组成部分的积极作用,首批33名法治督察员受聘上岗。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共评查7个执法领域200余份案卷。(黄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