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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公安经侦大队:经济犯罪案件受案室,为民服务全天候
来源:马伟 记者 吕宏伟 阅读量:10000 2022-10-18 10:39:04

省公安厅部署“为民为企为项目”20项措施以来,固镇县局结合固镇实际,创新推出多项举措,持续推进“为民为企为项目”20项措施落地落实。10月10日,按照省厅、市局关于经侦部门办理经济案件实行有案必受、受办分离、侦审衔接工作机制运行方案要求,固镇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率先在全市经侦部门设立经济犯罪案件受案室,全天候受理经济犯罪案件及群众涉及经济方面的求助。

作为全市经侦部门试点,固镇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托现有办公用房,建立经济犯罪案件受案室,坚持做到“有案必受,受办分离,侦审衔接”,全面优化接报案、受案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让经济案件办理更具权威性,全面推动了经侦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受案室较以往经侦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报案形式有着明显的优势,报案人可以直接与经侦受案民警进行沟通,公开阳光办案。由受案民警帮助报案群众分析哪些是经济案件,哪些不是,一目了然,这种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群众因不能立案而产生的误解。

固镇县公安局经济案件受案室位于县局五楼,受案室科学配备了电脑、监控等办公设施。初步形成了一个案件全程监督的体系,报案人报案后,会对立案情况、办案民警电话等受案民警都会清楚告知。受案后大队也会根据法定时间进行办案进度跟踪监督,报案人可以通过受案民警对办案进度进行了解,从而有效促进案件的快速办理,给群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阳光办案,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警情全部经法制部门审核,让经济案件办理更具权威性。”受案室统一了全县经济犯罪案件受案标准,构建“畅通入口、规范出口”新模式,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马伟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