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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学彰显社区矫正工作温度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0-11 14:55:17

“吴警官,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不久前,李潇(化名)向濉溪县南坪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报告了自己被省内某高校录取的好消息。南坪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对李潇予以祝贺,并勉励他继续努力、好好学习。

“吴警官,像我这种情况能去外地上学吗?”面对刚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李潇在高兴的同时也充满焦虑,他担心自己可能无法正常到被录取的高校报到学习,还担心自己即便能到学校报到可能也会受到歧视待遇。对于李潇的顾虑,南坪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他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表示会尽力帮助他解决就学困难。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李潇满意地点了点头。工作人员从他的眼神和话语中也能明显感受到他的求学欲望。

李潇之所以存在这方面的顾虑,主要是因为李潇的身份比较特殊,他属于社区矫正对象。高三那年,李潇因为年少冲动以及对法律的无知,触犯了法律,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李潇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政策,司法机关在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后,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危险等方面充分考量,最终,法院判处李潇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间,李潇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按照规定,在社区矫正期间,李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为了解决李潇的就学困难,南坪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向濉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请示报告,濉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又将该情况上报至淮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经过研究、讨论,各方面认为协商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督管理较为可行,不仅于法有据,而且可以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就学期间脱管失控等风险。为此,南坪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和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了沟通,说明了相关情况,就协助监管有关事宜征询了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意见。不久,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发来回复函,表示愿意协助做好李潇在当地就学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李潇已顺利办理入学手续,他的大学梦想最终照进了现实。(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