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周诚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富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宁波普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淞江万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西湖区东佳信水电器材经营部诉被告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周诚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富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宁波普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淞江万顺投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前调解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瑞:本院受理的原告姜斌诉被告张瑞离婚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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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超: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楠诉被告许明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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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潜怀光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粉刷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潜怀光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11民初9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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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嘉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君临金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尹国强(公民身份证号:340104196706182536):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嘉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君临金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尹国强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依法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合肥嘉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君临金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尹国强名下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21号彩虹家园1幢101商场(产权证号:合产110017959号)、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21号彩虹家园1幢201商场(产权证号:合产110017958号)、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21号彩虹家园1幢301商场(产权证号:合产110017960号)房产进行询价、拍卖,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网络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搬迁公告、查封公告、评估拍卖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查封)、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询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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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戈:本院受理原告赵贰林诉被告肖戈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 皖0102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肖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贰林制作费1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应以1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赵贰林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76元由被告肖戈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宛文青:本院受理原告夏乾伟诉被告宛文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 皖0102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宛文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夏乾伟借款10000元;二、驳回原告夏乾伟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850元由被告宛文青承担.1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开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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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发长:本院受理原告赵万里诉被告韦发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102民初3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韦发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万里人民币5750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应以57500元为基数目2021年11月2日起按年利率15. 4%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赵万里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6 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066元由被告韦发长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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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玲:本院受理原告何平舟诉被告王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102民初4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王美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何平舟借款60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100元由被告王美玲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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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伟铭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铭萍诉被告合肥伟铭制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2)皖0102民初95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合肥伟铭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范铭萍货款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应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范铭萍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350 元由被告合肥伟铭制衣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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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晶晶、滕玉: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合肥易派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腾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过程中依法追加了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各自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皖0102执333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此追加有异议,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之诉,逾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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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诚家具有限公司:原告安徽信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众诚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本院(2022)皖0102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安徽众诚家具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信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货款115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公告费800元,合计888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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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婷婷:本院受理的原告沈晓鸣与被告顾婷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辨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豪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安徽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宣会明、赵永东: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清龙与被告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宏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凤台县米王粮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豪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安徽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管玉军、宣会明、孙多平、赵永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程玲:本院受理原告赵贤与被告程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3民初65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赵贤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850元,由赵贤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则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程百顺:本院受理原告何学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泗县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纪武、纪文: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泗县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纪武、纪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合仲字第0446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