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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促夫妻和好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9-14 14:59:12

“喂,法官您好,我和我老婆和好了,这婚不离啦!谢谢您啊!”9月1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被告李某的电话,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后重归于好,该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原告夏某与被告李某于2017年结婚,2018年两人的女儿出生。本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最近却因生活琐事频发争吵,乃至分居一个月。原告夏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适合在一起生活,向法院起诉离婚。

潘集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案件移送给立案庭法官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仍存在夫妻感情,并无原则性过错,家庭矛盾愈演愈烈主要是沟通方式不当。

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当事人在法官用心营造的氛围中终于敞开心扉、诉说缘由,舒缓了压力、释放了情绪。法官趁热打铁,从子女成长、夫妻感情及法律关系等方面悉心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一番耐心劝导,妻子夏某有所动容,丈夫李某也感念家庭不易,法官让两人回家,并嘱咐李某回家后好言宽慰夏某,用实际行动让夏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两天后,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潘集法院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将“和合”理念贯穿始终,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王士珍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