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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遗物发现猎枪,村民主动上交
来源:陈丹 记者 吕宏伟 阅读量:10000 2022-08-22 14:54:29

8月17日下午,五河县公安局大新派出所内迎来一位主动上交猎枪的村民。民警询问后得知,大新镇某村村民杨某超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老房子里面遗留有一杆猎枪。经过民警查看,猎枪虽然陈旧,但如果经过非法维修和改装,仍然具有潜在的社会危险性。

村民杨某超想到之前派出所民警在入村走访宣传时讲过,私藏枪支要负法律责任,于是主动将枪支上交派出所。目前,该枪支已上交治安大队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五河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陈丹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