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舒城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舒城县人民法院正式揭牌。
据悉,舒城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主体采取“1+2+N”模式,“1”为舒城县法院,“2”为中国人民银行舒城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六安监管分局舒城监管组、“N”为全县金融机构。其中,“1+2”共同成立舒城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调解员,建立专职的金融纠纷调解员队伍。舒城县法院将依托该调委会开展金融领域纠纷诉前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拓展金融纠纷处理渠道和路径,为快速调解金融纠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纠纷解决需求搭建对话平台。(汪鹏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