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黟县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石鸡”案
来源:孙海晖 王辉 阅读量:10000 2022-07-19 09:43:29

为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黟县公安局渔亭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重拳出击,日前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破获一起非法捕猎棘胸蛙(俗称“石鸡”)案件。

7月16日凌晨2时许,渔亭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猎捕“石鸡”。根据举报线索,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在渔亭镇考川村上店组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并在胡某某家中搜出被猎捕的“石鸡”39只。随后,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胡某某对夜间利用头灯等工具捕猎“石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经相关部门鉴定后,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捕猎的“石鸡”全部予以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野生棘胸蛙,俗称“石鸡”,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严禁捕猎捕杀和食用,非法狩猎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大家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不捕、不杀、不食,保护生态多样性。(孙海晖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