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黟县公安局宏村派出所接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警情,当事双方并无明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显不属公安机关受理管辖范围。但面对群众的无助的眼神,宏村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迅速启动联调机制,会同宏村镇古民居法庭,宏村镇司法所及基层村组织,对当事双方进行了人民调解。调解中,民警,法官,司法干部以及村干部分工负责,合力攻坚,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准确找出问题的症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实动。
作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宏村派出所坚持和发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了“3+N”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实施了由一名派出所民警、一名宏村古民居法庭法官、一名司法所干部联合一名或多名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机制,扎实有效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研判和跟踪落实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工作目标,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通讯员 汪凯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