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5岁幼童小甜的母亲死于交通事故后,对方赔偿了小甜一笔巨额生活费。可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近日发现,小甜的父亲刘某渐渐挥霍该款用于赌博,甚至对亲朋好友的规劝也置之不理。请问居民委员会能否申请法院撤销刘某的监护权?读者:吴菲菲
吴菲菲读者:居民委员会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刘某的监护权并要求担任监护人。《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另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正因为刘某将小甜获赔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于赌博,将导致小甜日后生活无着的后果,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决定了居民委员会虽然与小甜没有血缘关系甚至其他利害关系,但也有权申请撤销刘某的监护权,由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