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的父亲身患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因治疗费用较高,父母现已无力继续支付,我向丈夫提出为父亲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丈夫明确表示不同意。请问我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我父亲支付医疗费用?读者:印华
印华读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里的“重大疾病”,一般是指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的疾病,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等,或者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疾病。本案中,你父亲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你作为你父亲的法定扶养人,有支付医疗费的义务。在你丈夫不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