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马某夫妇因儿子要结婚,拿出积蓄为儿子购了一处二手房,在将所有房款支付后,马某的儿子住了进去。后儿子让父母抓紧时间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马某夫妇觉得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缴纳一笔费用,有些不舍得。请问房屋所有权转让,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呢?读者:李铭
李铭读者:《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公示原则。马某虽然支付了房屋全款,但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公示形式。因此他人无法从登记簿上了解该房屋产权变动的相关情况。所以从法律上讲,马某并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仅仅是事实上的占用使用人,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所以马某如果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