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查获一台肇事逃逸车辆而且开车人没取得驾驶资格,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丰田牌小型轿车涉嫌肇事逃逸,经过经济开发区车管所门前卡口,往圆盘方向驶去,请圆盘警务站执勤人员拦截。接到指令后,城区中队指导员黄衢迅速安排布置辅警张欢欢、张稳设置临时检查点进行查缉,很快查获该车,驾驶人面对交警的询问神情紧张,在问到是否知道前几日肇事逃逸的事情时,这名女驾驶员声称知道,但肇事逃逸驾驶员不是她,车当时借给她朋友开的,后来事故双方已经协商好了。在反复核实后,指导员黄衢确定该车事故方面已经处理完毕。当让驾驶人刘某某出示证件登记时,发现该车年审至2022年1月31日,车辆已经脱审了。此时指导员黄衢要求刘某某出示驾驶证,车辆保险单准备对其车辆未年审进行处罚,刘某某始终拿不出驾驶证,随后执勤人员将刘某某带至中队办公室进行身份核查,经网上查询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时,一直若无其事的刘某向交警交代了自己正在考驾驶证,现在已经考到科目二了,今天自己的电瓶车没电了,想出门办点事,于是自己就开车出来了,没想到才走不远就有交警查车。
黄衢对刘某某无证驾驶未年审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面临刘某某的将是严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岳敬平 岳松波 记者 徐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