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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影响再就业 劳动者可以索赔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1-27 11:52:34

编辑同志:我在拿到某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后,就向老东家华鑫公司提交了辞职书。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我急着拿离职证明走人,可公司让我等几天来取,谁知这是公司的托词。从离职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都没有拿到离职证明,这不仅导致我无法入职洽谈好的单位,也没有其他单位敢录用我。请问我能够要求华鑫公司赔偿我的工资损失吗?读者:周安东

周安东读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华鑫公司故意拖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你无法入职其他单位,失去了其间的工资收入,无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一般应以你从华鑫公司离职前12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并根据公司拖延出具证明的持续时间酌定计算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