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欲购买一套二手房,遂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合适的房源,该公司向我推荐了3套房源供挑选,我看中缪某的一套房,便和中介签订了《客户委托购房居间合同》,约定房屋成交后,我需支付佣金2万元。请问如果我直接跟缪某签订购房合同,这是否属于违约?是否还要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读者:卢国忠
卢国忠读者:你若撇开中介公司直接与缪某签订购房合同,该行为属于“跳单”,是构成违约的。“跳单”又称“跳中介”,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买卖或房屋租赁交易中,是指委托人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订约信息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以规避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义务。
为了维护中介人权益和契约精神,《民法典》增设了“跳单”条款,即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应当注意,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可能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而不是委托某家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相应的,委托人可以委托多个中介人为其提供交易信息或者媒介服务。在这种情形下,委托人有权选择报价更低、服务更优质的中介公司促成合同的成立,这并不构成恶意“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