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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审理首例职务类犯罪“自洗钱”案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1-12-15 14:41:01

12月8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施文勇受贿罪、洗钱罪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六安市首例公开审理的“自洗钱”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施文勇在淮南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淮南某宾馆、淮南市某茶餐厅等数十家企业贿赂款57.5万元;索取安徽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贿赂款共计88.265万元,合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65万元。2021年被告人施文勇采取让他人出具借条、将受贿款转入他人银行账号替第三人偿还债务等一系列操作方法,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的所得和性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文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被告人施文勇采取让他人出具借条等方法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的所得和性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施文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通讯员 王闽 张树光)